主頁(http://www.specialedlaw.net):一審判決金額共計5379萬美元,海能達:不認可并將提起上訴 近日,海能達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通知,針對公司與 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簡稱“摩托羅拉”)、摩托羅拉馬來西亞公司之間的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的一審判決(Judgement)后雙方提交的部分動議作出決定(Order):法官否決了摩托羅拉對利息補償的計算方式,認同公司提出的利息計算方式,判決公司賠償摩托羅拉 51,128,975 美元的利息;判決公司支付 2,674,631.36 美元的訴訟雜費。 海能達表示,上述關于利息金額的判決,是法官基于一審判決的金額,按照海能達主張的計算方式計算所得。海能達不認可一審判決的金額,故也不認可本次利息賠償的判決金額,僅對利息提出了合理的計算方法,法官采納了海能達提出的利息計算方法。 截止8月13日,本案仍處于審后程序(Post Trial)階段,雙方提交的其他未決動議仍在法院審理過程中。 海能達表示,目前其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對雙方動議的決定對公司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公告指出,根據美國法律,本次訴訟的上訴期從利息賠償判決日起算 30 日內,即美國時間 2021 年 9 月 10 日之前。海能達不認可一審判決及本次動議的判決結果,將充分行使美國司法程序賦予當事人的各項抗辯權利,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起上訴,進一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上訴程序一般為期 2-3 年。海能達相信,美國司法系統終將對該糾紛做出公正的裁決。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李俊勇) |